在此不断后悔,不断回想的过程中,离婚者也逐渐能够接受两点:
一,离婚的结局也有自己的责任和不当。从而他/她可以不沉溺在对前妻(夫)、对*三者、对上帝、对媒人埋怨和愤怒中。
二,也开始逐渐能够看清楚,那段婚姻中既有自己珍惜的、不愿放弃的各种感受,如被肯定、被接受和生命的统一感,同时,那段婚姻中也有很多双方长期以来都不能忍受的因素,如彼此的控制,用孝顺抹杀爱情,用责任谴责对方,性压抑等等。从而可以不沉溺在对婚姻的怀念和惋惜中。
这种接受性态度的出现,首先是被动地忍受,也就是“随它去”期。离婚者变得心灰意冷、随波逐流。实质上进入了一个隐匿的抑郁状态。
这种状况看起来是接受了离婚这件事情,而不是停留在前面两个时期,成为一个怨妇或者怨夫。
但是此人从此对亲密关系也变得冷漠和拒绝了。
如果进入“随它去”期后不久,离婚者开始观察到自己正在自我沉沦,并且不甘心此生就此在麻木、冷漠中度过。
他/她就会进一步开始进一步反思“离婚”这件事,这一次的转化不仅仅是前面的那种简单的泄愤式的倾诉。
而是精神分析师拜昂所说的的追赶性转化。
追赶性转化一般有三种途径:信仰通道、科学通道、艺术通道。
这个离婚者通过对离婚的反思,较终可能发现:
1)原来离婚这件事情就是展现了佛陀和观世音菩萨不断告诉我们的真理,诸行无常、诸法无我、诸漏皆苦啊;
2)原来离婚这件事情就是呈现了《易经》蕴含的“变易-简易-不易"的易理啊。
刚柔相推而生结婚和离婚这两较,此过程中吉凶悔吝、阴阳转化,无非是刚柔相摩,八卦相荡所成之失得忧虞,进退动静之象也。
Figure 1
Figure 1 Reprinted from Introduction to Psychodynamics(Horowitz, 1988).
有关离婚哀悼过程的分期有很多种,其中较明了的一种是分为四个时期,分别是:
**期:“为什么是我?”期。
*二期:“如果当初……”期。
*三期:“随它去”期。
*四期:“重生”期。
其中**期和*二期,就主要是通过转化性技术。
“为什么是我?”期,离婚者体验到无数的委屈和愤怒。通过倾诉,这些情绪被缕析条分,逐渐明白了几种在离婚哀悼期必须分别重要的感受。
它们分别是:分离、拒绝、抛弃、丧失和崩溃。
分离,准确地说,不是一种感觉,而是一个对事实的客观描述。
分离可能带来被拒绝感和被抛弃感,也可能带来悲哀和愤怒,还可能带来放松、解脱和自由的感觉。
离婚时,产生了被拒绝感,是因为,曾经感觉到“被接受感”,尤其是感受到“被完全接受”的感受;
离婚时,产生了被抛弃感,是因为,曾经感觉到了“被收留感”,尤其是感受到了“被无条件收留”的感受。
离婚时,产生了丧失感,是因为,曾经感觉到了“拥有感”,尤其是感受到了“彼此永远拥有”的感受。
离婚时,产生了崩溃感,是因为,曾经感觉到了“完整感”,尤其是感受到了“两个人成立了一个完整家庭”的感受。
离婚者进入“如果当初……”期,就在于通过她或他希望通过后悔,从而能够保留这些当初的感觉,“如果当初我或者他做了……,我和他就可以保留住那些被完全接受、被无条件收留、彼此永远拥有,两个人成立了一个完整家庭的感觉了。”